关于印发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 �������Ƴ������������ �������Ƴ�������山水岭居)项目房屋安置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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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保障房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和公司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水电三局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山水岭居)项目房屋安置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山水岭居)项目概况 水电三局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改造城市棚户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政策,支持安康城市新发展和建设“一江两岸”的发展目标,让公司广大职工尽早享受现代化社区生活而打造的大型安置住宅社区项目。项目总占地125.09亩,建筑面积25.17万㎡,规划设计15栋高层住宅(18-34层),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21.46万㎡,总户数2169户,公共配套服务设施2019.56㎡,配套幼儿园2682.36㎡(九班制),绿地率36.4%,容积率2.8。项目边界四址为:东临水电三局职工小区鑫州家园以及规划的张岭中央公园,西邻城市规划道路黄沟东路及规划的鹭湾公园,北接张岭七区制造安装分局用地,南至安康市公廉租小区景泰新居小区。 目前项目A组团房屋(包含1、2、3、4、5、6、7、8、15号楼共计9栋楼)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向业主交付使用。 二、本次安置房源的情况介绍 此次安置的房屋为水电三局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山水岭居)项目B组团,为9、11、14号楼共计3栋684套。单户预测面积区间约91.41㎡~128.02㎡,户型有两室两厅一卫、三室两厅两卫等多种户型可以选择。 三、本次房屋安置的对象及相关条件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保障房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及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本次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安置和安置对象为:公司在职和离退休职工范围内,安康张岭基地棚户区改造拆迁区域涉及的已拆迁待安置户和待拆迁安置户2类群体(不含已安置此项目A组团房屋的业主及已签约但后期主动放弃A组团房屋安置的职工)。 1.已拆迁待安置户; 2.待拆迁安置户:主要是指公司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中,其住房为安康张岭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不成套房,及配套设施老旧成套房的人员。 为了确保本次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本次安置按照“已拆迁待安置户、待拆迁安置户”2类群体依次选房,安置顺序依次为首先已拆迁待安置户,其次待拆迁安置户。 四、房屋安置办法 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由各单位负责按照附件1和附件2按时上报申请人员名单,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公示及选房工作。 1.全公司范围内通知“已拆迁待安置户、待拆迁安置户”两类群体按照通知时间内填表登记,登记人员按照“工龄+年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后的选房名单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另行通知选房时间 2.本次选房过程中,选房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与此次选房或未选中合适房源者,则视为本人放弃优先选房权利,但仍可参加后期B组团剩余楼栋选房正常排序,安置价格按照B组团剩余楼栋确定价格进行安置选房。 五、报名要求 申请登记的员工必须据实填写《水电三局安康张岭棚户区改造三期(山水岭居)项目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本单位及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盖章确认后,各单位统一交至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离退休人员表格经基地管理中心离退休服务处盖章后汇总并交至房地产开发公司,材料收取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6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表核实后,申请报名名单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经核查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本人放弃此次申请购房登记报名。所有人员填表报名,只接受单位集中报名(离退休人员由基地管理中心离退休服务处组织集中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房屋价款及缴款方式 1.房屋价款:本次安置B组团9、11、14号楼房屋均价为3980元/㎡,按照安康市保障房安置相关政策规定,各楼层房屋的价格依据朝向及层数按照一定的调节系数进行调节后确定一房一价。房屋安置价格不含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及电话、电视、天然气初装、产权证代办费等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2.本次房屋安置付款方式为: 分期付款。选择此付款方式缴纳房款的,须在选房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总房款的80%作为首付款,房屋交付使用时另缴纳总房款的20%。 本次房屋安置将在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纪委的监督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安置选房。 本次安置咨询地址及电话: (1)安康张岭水电三局房地产开发公司规划营销部219室,咨询电话:0915-3434666; (2)西安市米秦路15号房地产开发公司规划营销部,咨询电话:029-81618516。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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